Wednesday 2006年09月20日
哈师大附中刘大伟-博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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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的故事..… 一个学生的作业让X老师非常恼火。他总是用红笔写作业,尽管X老师已经在他的作业本上不只一次地提出警告,说这不仅违背常规,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,可这个学生很成问题,屡教不改。 X老师决定把这个学生找来,当面教训一番。 “老师,我没用红笔,是蓝笔。”学生理直气壮地说。 白纸红字,竟然还敢抵赖。X老师不禁勃然大怒。 “那的确是蓝色。”同事悄声提醒。 …… 自此,X老师才发现原来自己患有先天性“色弱症”,主要症状是红蓝不分。 一双“问题眼睛”,发现了一个“问题学生”。 在附中,“问题学生”固然存在,但我们也不能否认,有些“问题学生”是出自老师们的“问题情绪”、“问题评价”、“问题观念”、“问题期望”、“问题情感”、“问题思维”、“问题行为”……这一切,形成了我们的“问题眼睛”。 自己病了,给学生吃药,这是为师者之大忌。 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,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”。也许顾成的这句话能给我们一些启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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©哈师大附中刘大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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