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师大附中刘大伟-博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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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1201 Friday 2006年12月01日

胡椒与时尚

    如果能玩转时空,明年高三老师旅游的目的地一定要选在中世纪的欧洲,于是,你便有了下面这样一番神奇的经历:你没换美金,也没带信用卡,只是到早市买了半斤劣质胡椒,就勿勿上路了。你一路赏威尼斯水景,观荷兰风车,看西班牙斗牛,到巴黎圣母院做祷告,代步以四轮马车,下榻于千年古堡······总之,你象国王一样尽情地挥霍。而每每人家拿帐单给你看:请付十个金币。你便从口袋里掏出十粒胡椒给他。老板先是大吃一惊,继而用颤抖的双手接过胡椒,连声说“谢谢啊!”

    学过经济学的人对物物交换并不陌生,但是,十粒胡椒怎么会等等值于十个金币呢?这与我们今天所谓的时尚有关。欧洲本土不产胡椒,是由阿拉伯人从印度运到埃及,埃及人倒卖给意大利人,意大利人运到威尼斯。路途遥远,程序复杂,高昂的运费,加上中间层层加价,使得胡椒一度在欧洲到了与黄金等值的地步。其实,当第一批欧洲人尝到胡椒时,获得的也不过是一种比较新鲜的味觉刺激而已,为了这种刺激本不值得承受如此的天价。问题在于第一批品尝胡椒的是贵州而贵族的习惯便是当时的时尚。当贵族们往菜肴里放胡椒时,人们便以为那是很高雅的做法,于是纷纷仿,渐成时尚。在胡椒总量不变的情况下,吃胡椒的人越多,胡椒越贵,胡椒越贵,吃得起的人越少,吃的人越少,胡椒成了财富和地位的象征,吃胡椒是一种品味,一种时尚。据记载,公元1124年,苏格兰国王拜访英格兰的查理一世,每天都要吃下近两磅胡椒,菜里有胡椒,汤里有胡椒,连喝葡萄洒时也要洒上一层胡椒。国王嘛,当然要讲时尚,够品味。

    现在,你该明白时尚是怎么形成的了吧。

发表于 ldw ( 2006年12月01日, 09:24:08 AM CST ) Permalink 评论 [1]

评论:

明白了:胡椒=报喜鸟=名人皮草=LV手包=……

发表于 杨美宇 在 2006年12月01日, 12:59 PM CST 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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